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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核算2019年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日期:2019-12-04 00:00:00 供稿单位:

各学院、部: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34号)规定,教务处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负责本科教学工作量的管理、核查。现按照文件规定将2019年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工作量计算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为依据,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包括教学班人数、学时、系数等)。新版教务系统已经开放了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功能,请各学院(部)自行从系统提取工作量数据核算,教师可登录系统查询课程教学工作量;非学院教师开课的教学工作量见附件2。请各单位将核算后数据填入教学工作量计算表(见附件4),新版教务系统工作量统计功能仍在开发完善中,教学工作量以核算后数据为准。

2.经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检测,少数学院未按规范排课,将相同或不同课程的两个教学班合班排课(见附件3),相关学院和责任人必须对此类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否则不予核算工作量。

3.实验、指导创新竞赛等工作量需先报相关部门审核:实验教学工作量系数由各学院按实验类型如实填写,报教务处教学办审核认定;指导创新、竞赛类工作量,报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审核认定;编写教材工作量报教务处教学办审核认定。

4.教学工作量核算是教师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数据汇总审核。工作量计算表须经填表人(汇总审核人)、分管教学的学院(部)领导签字,上报前必须在单位内张贴公示满三天。凡在核算工作中弄虚作假者,相关责任人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并将直接影响责任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结果。

各单位请于2019年12月16日前上报教学工作量计算表(纸质、电子各一份)到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2号办公楼205室),联系电话:62901109,Email:yingjun1314@163.com

教务处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

2019年12月04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docx

附件2:非学院开课教学工作量.xlsx

附件3:2019年教学冲突信息汇总.xlsx

附件4:2019年度教学工作量计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