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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院评建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7-06-01 00:00:00 供稿单位:

各学院:

为了迎接201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做好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部署,现就学院评建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理解审核评估的内涵与要求

1.充分认识审核评估的重要意义。审核评估以成果导向为引导,核心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情况进行评价,坚持“用自己的尺子衡量自己”,是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对高校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的重要手段,体现了学校在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

2.明确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学院评建工作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做到“一坚持”,即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二突出”,即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三强化”,即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3.坚持审核评估的基本原则。审核评估评建工作遵循主体性、目标性、多样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主体性原则注重以自我评估、持续改进为主,发挥学院在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目标性原则注重以学校办学定位为导向,科学确定学院办学定位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关注目标的确定与实现;多样性原则注重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尊重学院办学自主权和自身特色;发展性原则注重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设,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实证性原则注重依据学院的具体情况作出审核判断,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4.把握审核评估的工作重点。审核评估内容覆盖了人才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结合学校审核评估的“五个度”,学院自评时应关注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输入输出过程,着重考察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对人才培养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对学院人才培养的满意度。

二、学习审核评估的指标体系

各学院应围绕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见附件1)和学校审核评估范围(见附件2),理解要点的内涵释义,把握评估工作的重点要求,撰写学院自评报告,开展迎评促建工作,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审核评估的范围就是审核评估的指标体系,是专家审查自评报告和现场考察学校办学情况的主要依据,各学院必须认真学习各项审核要素和审核要点,并结合审核评估的引导性问题,充分理解各审核要点的内涵释义。

2.根据审核评估的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和总结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现状,查找学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规范人才培养过程,并将评估评建工作与贯彻落实“能力导向的一体化教学体系”、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相结合,重点是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建立保障教学质量的长效运行机制。

3.学院作为人才培养的主体,是审核评估考核的重点,学院应依据评估范围,在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特色总结等7个方面,按照审核要素和要点,逐条进行总结,提供详实的工作过程和数据支撑材料,并撰写学院自评报告,展示本学院的人才培养情况。

三、学院评建工作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一)动员和学习阶段(2017年5月至6月)

主要任务是组织学习教育部和学校相关审核评估文件,重点学习研究审核评估的政策、理念、方式、方法,把握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和考察重点,理解审核评估的要素、要点的内涵,在此基础上制定工作计划,进行任务分解。具体任务是:

1.成立学院审核评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督导组成员、系(所、中心)主任等相关人员构成。另外,学院可根据审核评估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负责具体专项工作的任务落实。

2.制定评估工作计划,落实任务分工。

3.召开学院动员会,传达教育部、学校相关审核评估文件精神,部署评建工作。

4.各学院于2017年6月7日前,将学院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名单、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计划报送教务部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

(二)自评和自建阶段(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

主要任务是依据审核评估的审核项目、要素和要点全面检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成学院自评报告。具体任务是:

1.围绕审核评估范围,对审核项目及要素的释义,逐项逐条地对本科教学工作状况进行自查,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2.完成院级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与修订,完成学院教学资料整理和归档。

3.结合2015版教学计划,建立健全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完善院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4.整理学院(专业)相关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近三年),形成学院自评支撑材料。

5.根据学校工作进度安排完成学院自评报告(撰写体例与要求另发)。

(三)校内评估和改进阶段(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

主要任务是接受学校组织的专家组对各学院进行评估,并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任务是:

1.按教务部要求提交学院自评报告进行初审,根据初审意见,修改自评报告。

2.做好校内评估的准备工作,根据预评工作安排接受学校对学院的评估检查(各学院校内评估时间安排另发)。

3.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进行全面整改。

4.按照学校要求,报送“2017-2018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相关的数据材料,为学校自评报告撰写提供相关佐证支撑材料。

教务部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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