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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核算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日期:2012-06-28 00:00:00 供稿单位:

各学院、部:

按照学校本科教学有关文件精神,现对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进行核算。为便于各单位进行核算,现根据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将计算出的教学工作量公布如下(见附件1),请各单位下载后,提取相关数据填入教学工作量计算表(见附件2)并认真核对,按时上报(纸质、电子各一份)。

核算时请注意:

1.核算按11~12学年第一学期工作量核算标准执行。

2.工作量的计算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为依据,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包括教学班人数、学时、合班系数等)。如须更改,必须提供开课通知单,报送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审核。部分实践教学、双语教学工作量由各单位按11~12学年第一学期工作量核算标准重新填报。

3.各单位上报的工作量计算表须经分管教学的学院、部)领导签字,同时必须按规定的格式上报电子表格(见附件2),不按要求填报的一律不予核算。

4.请各单位保留开课通知单备查。未列入教学计划且无开课通知单的课程不予计算工作量。

请于2012年7月6日前到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办理。

地点:行政2号楼205室,电话:2901109。Email:yingjun1314@163.com

附件1:11-12-2工作量

附件2:教学工作量计算表

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