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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听课的通知

日期:2023-09-28 11:09:31 供稿单位:质量监督科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及时、客观、全面掌握本科教学动态,形成“听、评、议、改”一体化本科教学管理机制,确保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本学期继续执行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具体通知如下:

一、必须听课的处级单位名单

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研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处、总务部、国有资产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国际事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宣城校区管委会、各学院。

二、听课要求与听课方式

1.学校领导带头坚持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2.处级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其中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的处级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学院处级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3.各学院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尤其注重对新进青年教师的听课。旨在研讨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4.学校领导和处级领导干部要注重对思政课和“课程思政”公开课的听课(2023-2024-1学期课程思政公开课一览表见附件6)。

5.听课方式可以采取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听课。线上听课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7(在线听课演示)。

6.听课人填写的意见建议须对教师改进教学、学校改进教学管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涉及到教学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学院沟通,相关部门及学院应采取得力措施,迅速解决。

三、提交材料内容及方式

1.线上听课。听课后直接在线填写听课记录,不需要提交纸质版材料。

2.线下听课。听课后应认真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听课记录表》,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并由授课教师签字确认。

3.各单位整理并汇总本单位本学期的线上线下听课记录表,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听课记录汇总表》并盖章。2024年1月25日之前,将本学期的所有听课记录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皆为扫描件),合肥校区发至hongyan@hfut.edu.cn邮箱,宣城校区发至wuzhige@hfut.edu.cn邮箱,(注:邮件名“单位全称+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汇总表”)。

四、其他

1.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作为领导干部的工作考核依据之一,也是学校迎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资料。各单位要留存好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听课原始资料和数据,随查随调。

2.本科生院将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分析研判,相关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年度教学水平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没有按要求完成此项任务,如听课数量不足、意见建议不实、单位推动不力、执行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学院或相关单位需给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