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为保证本科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安排,经研究决定于11月26日—30日(第13周)进行为期一周的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学院、教学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情况;贯彻执行“能力导向的一体化教学体系”、对2015版教学计划及教学过程的落实情况,相关教学文件及资料整理、归档情况;
2.组织教师进行教学法研究、特别是研究讨论“能力导向的一体化教学体系”建设的情况;
3.教师(特别是新教师)上课情况、以及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落实教学过程的情况,领导干部听课情况;
4.加强教学运行管理,严格控制调停课,确保教学秩序稳定的情况;
5.实验教学落实情况、实验开课记录整理装订情况;
6.教师、课程组和学院教指委落实教学改进体系工作情况;针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改进措施及效果。
二、教学检查的要求
1.本次检查以各学院和有关教学单位自查为主,请认真作好自查工作,完成期中教学检查报告,并如实填写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反馈表》、附件2《教学文件及资料归档情况汇总表》、附件3《教学过程落实情况统计表》(按开课单位统计2015-2018级课程)。
2.教务处组织人员对课堂教学等主要教学环节进行巡查;对“一体化教学体系”的教学过程进行督查。
3.各单位领导尤其是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好教学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4.请各单位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尤其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用A4纸打印连同电子文档于12月10日前送教务处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宣城校区材料送宣城校区教务办公室215室。
5.各单位自查及材料完成上报情况将纳入年度教学工作考核范围。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教务处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