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入口
通知公告

关于核算2018年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日期:2018-12-17 00:00:00 供稿单位:

各学院、部: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34号)规定,教务处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负责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的管理、核查。现按照文件规定将2018年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工作量计算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为依据,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包括教学班人数、学时、系数等)。为便于各单位进行核算,现将根据系统数据计算出的理论课教学工作量公布如下(见附件2、3),请各单位下载后,提取相关数据填入教学工作量计算表(见附件4)并认真核对。

2.经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检测,少数学院未按规范排课,将相同或不同课程的两个教学班合班排课(见附件2、3中红色标记),相关学院和责任人必须对此类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不予核算工作量。

3.实验、指导创新竞赛等工作量需先报相关部门审核:实验教学工作量系数由各学院按实验类型如实填写,报教务处教学办审核认定;指导创新、竞赛类工作量,报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审核认定;编写教材工作量报教务处教学办审核认定。

4.教学工作量核算是教师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数据汇总审核。工作量计算表须经填表人(汇总审核人)、分管教学的学院(部)领导签字,上报前必须在单位内张贴公示满三天。凡在核算工作中弄虚作假者,相关责任人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并将直接影响责任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结果。

各单位请于2018年12月26日前上报教学工作量计算表(纸质、电子各一份)到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2号办公楼205室),电话:62901109,Email:yingjun1314@163.com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docx

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xls

附件3: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xls

附件4:2018年度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xls

教务处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