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管理,规范试卷的命题、评阅和分析等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教务部每学期对各学院进行试卷抽查。
同时,为进一步落实一体化教学体系中的教学改进体系(POL),根据2015版教学计划和课程大纲,教师、课程组(系、教研室)和学院(专业)教指委要对课程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测,本次抽查试卷的2015级课程(见附件1备注),同步检查教师、课程组对课程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测的相关材料。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抽查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的试卷及相关材料,抽查的课程名称、任课教师见附件1。
二、各学院须提供的材料:
(1)学生成绩记录表;
(2)样卷;
(3)参考答案;
(4)评分标准;
(5)课程考试情况分析表;
(6)2015级课程教师、课程组对课程目标实现情况评测分析表(见附件2);
(7)学生试卷;
三、检查时间及检查方法:
各学院于2016年9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所抽查材料交至教务部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行政2号楼205室、208室, 电话:62901109,62901108),由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四、抽查结果将作为各学院年度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教务部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