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校长办公会的精神,为加强专业建设,提升专业建设层次和水平,十二五期间对全校所有专业开展校内评估。2015年是校内专业评估的最后一年,根据年度学院考核指标要求,教务部研究决定,今年将对至今没有参加认证或评估的12个专业实施校内本科专业评估,时间为2015年10~11月。具体名单如下:
校内本科专业评估专业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评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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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10~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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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风景园林
| 10~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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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业设计
| 10~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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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土木工程学院
| 测绘工程
| 10~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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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子科学与应用物理学院
| 应用物理学
| 10~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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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10~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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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地理信息科学与工程
| 10~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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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化学工程学院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10~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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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经济学院
| 财政学
| 10~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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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政政治教育
| 10~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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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法学
| 10~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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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医学工程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
| 10~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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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上专业负责人尽快落实专人做好本专业评估的相关工作,并于2015年9月18日前将自评报告及专业建设方案交到教务部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行政二号楼205室)。
教务部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