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三位一体”教育教学集成体系内涵建设,强化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将对正高级职称人员进行教学效果测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测评内容
1. 教学工作量是否符合《合肥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34号)文件要求;
2. 教学过程是否符合《合肥工业大学规范教学过程指导意见(修订稿)》(合工大政发〔2021〕11号)的要求,包括教学资料和过程性教学资料是否齐全(作业、实验报告、测验、期中考试等);
3.最近四个完整学期中开设课程的教学过程、持续改进及教学效果情况;
二、工作流程
1.3月20日前,各学院教学指导与督导委员会制定本学院的教学测评办法,学院做好动员准备工作。
2.3月31日前,各学院教学指导与督导委员会对本单位正高级职称人员进行教学测评,并做好测评记录。
3.4月30日前,本科生院将对各学院的测评过程和测评结果进行随机抽查或复核审查。
4.测评意见包括:合格、不合格两类。
5.测评结果经本科生院备案后报人事处。
三、其他说明
1.测评结果将作为学院和教师年度教学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2.学院要以本次教学测评为契机,不断完善教学管理规范,并督促教师做好教学过程和持续改进工作。
3. 未尽事宜,由本科生院进行解释并以通知形式补充完善。
本科生院、人事处
2022年3月7日